关于征集公路水运工程淘汰落后工艺的函
发布时间: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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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传[2018]87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公路局、厅航道局、厅港口局、省交建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市公建中心: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 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关子展<严重危及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淘汰目录>编制及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17) 1605号)等文件精神,编制切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实际的淘汰落后工艺(以下简称“落后工艺”)目录是我省深入展公路水运工程品质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省厅品质工程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公路水运工程淘汰落后工艺,用以制定、发布淘汰落后工艺目录,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后工艺筛选原则
1、工艺施工难度大,危险性高,不能有效保证施工安全,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
2、工艺不可靠,效果差,质量难以保证,易造成质量问题和质量通病。
3、工艺工效低,用工量大,消耗高,不利于资源节约。
4、目前已有其他成熟、可以替代的的生产工艺。
二、落后工艺征集范围
1、三场建设:钢筋加工场、预制构件场等;
2、桥梁工程;
3、路基、路面工程;
4、码头、堆场工程;
5、船闸、航道工程;
6、防波堤工程。
三、相关工作
1、本次征集对象为:公路水运工程设计、研究、建设、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
2、报送纸质文本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3、报送截止时间: 2018 年4月20日;
4、联系人:杨洋(省厅质监局);联系电话: 025-52853026, 18915995313 ;电子邮箱: 2375504529)qq.com。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3月29日